为进一步加强张家界永定区消防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消防志愿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管理。经团区委、区消防大队批准,张家界永定区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于日前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后,将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负其职、分工合作,进一步完善全区消防志愿活动的开展。
按照“健全机构 分级管理”的原则,志愿者服务大队分三级设立组织机构,每级安排专人负责,增设相应职位。在区一级设大队,大队由各街道、乡镇和重点单位消防志愿服务中队组成,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二名。在街道、乡镇和县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中队,中队长由街道、乡镇团组织负责人中产生。社区、村寨和企事业单位设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由服务队成员选举产生。(通讯员 匡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