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凤凰县物价局、旅游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文,对凤凰黄金周期间客房和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文件规定,每间客房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四星级宾馆,1000元/天;三星级及江边宾馆,600元/天;二星级宾馆,200元/天;家庭客栈等其他宾馆,400元/天。
停车收费最高限价分别为:3小时内,9座及以下小型车限价12元,10至19座中型车限价20元,20至33座大型车限价30元;3至12小时,以上车型分别限价为20元、30元、45元;12至24小时,以上车型分别限价为30元、45元、60元。各宾馆、停车场,必须将最高限价制作成公示牌,张贴于醒目处,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彭业忠 通讯员 黄晓军 葛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