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全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美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桦,市政协副主席袁晓天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庆富作工作报告。
2009年,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6897件,同比上升24.2%;妥善化解纠纷,结案4240件,同比上升20.6%,其中调节占37.4%。同时,开展了法官进景区、进社区、进村寨巡回办案活动,便利了公诉,宣传了法制。全市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评价得分排名全省法院第一位,涌现了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省十佳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今年,张家界市法院将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司法适度主动、适度弹性、适度参与的三个司法适度,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搞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信访有理推定理念,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推进司法公开;狠抓队伍和基础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和作风建设两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物质基础。
陈美林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树立调解也是执法、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率的审判的观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他要求,全市各级法院的工作者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加强审判工作管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