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是我市中小学校开学的第一天。为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让学生明明白白缴费上学,日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就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规定要求,各区县中小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程序,认真执行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学生在校就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或教师为保险机构代办收取学生保险费;严禁在职老师有偿家教家养;严禁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和部门利用职权向中小学校下达或分摊书籍资料发行任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保险以及收取的书籍资料费用和文化用品等费用必须采取学生自愿。
规定强调,对违规收费的学校,除责令全额退款给学生外,还将对学校的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