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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介湘西州旅游景区征集广告用语

来源:zjjTO 日期:2010-08-24 www.zjjto.com 浏览:368次

  为更好地彰显湘西州神奇的山水风光,突出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宣传推介湘西州旅游景区的特色形象,特向全社会征集湘西州旅游重点景区广告用语。

  一、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征集景区

    凤凰古城景区、凤凰南方长城景区、凤凰奇梁洞景区、凤凰山江苗寨景区、吉首德夯景区、吉首乾州古城景区、永顺猛洞河景区、永顺芙蓉镇景区、永顺不二门景区、永顺小溪景区、永顺老司城景区、永顺红色塔卧景区、古丈坐龙峡景区、古丈红石林景区、古丈栖凤湖景区、古丈高望界景区、花垣边城茶峒景区、龙山秦城里耶景区、龙山乌龙山大峡谷景区、龙山惹巴拉景区、保靖酉水风光带、保靖吕洞山景区、泸溪沅水风光带、浦市古镇等景区。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

    2、语言精炼大气,言简意赅,能充分体现湘西州旅游文化内涵和景区特色,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四、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一律采用邮寄方式投稿,请在函件上注明“湘西自治州旅游重点景区广告用语征集”字样。

    2、地址:湘西自治州旅游局办公室,邮编:416000,联系电话:0743-8223683。

    3、对所提出的景区广告用语的涵义,要附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五、提交说明

  1、应征稿件要求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另页(A4纸)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3、提交作品时同一景区旅游广告用语每人不超过3条。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湘西州旅游局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条,给予每条200元奖励,在入围作品中再评选出采用作品,给予每条2000元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结果通过《团结报》和湘西自治州旅游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xiangxily.com/。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州旅游局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5、本活动解释权归湘西州旅游局。

                                                      湘西自治州旅游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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